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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评选特色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2022-03-28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三全育人”教育教学改革,提炼、总结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的教育教学成果,主动谋划并组织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现决定征集、评选一批特色教育教学成果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体现学校各部门合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成果,在全校范围内和校外应用实践效果良好。

2.跨学院、学科交叉融合实践中形成的教育教学成果,体现“四新”要求。

二、申报要求

1.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在教育教学理论或者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在专业领域、区域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成果第一完成人在我校有五年以上教学或者教学管理经验、教学与科研业绩突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个。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4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在征集范围内。

三、注意事项

1.准确理解教育教学成果的内涵,准确区分教育教学成果与教学心得体会、教研成果和科研成果。

2.准确表达名称。成果名称应完整不宜太长,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不可通用化、一般化或像口号,存在出现论文名称等问题。

3.准确描述成果形式的概述。成果的概述应该是具体内容的浓缩和精炼,应用简炼、概括、准确的词语来描述。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燕山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一式9份)。

2.成果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3.所有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底。

4.请于4月7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世纪楼5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k@y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严格审查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获奖者,由推荐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学校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要求请查看:http://notice.ysu.edu.cn/info/2213/10895.htm 。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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