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ENGLISH
首页
通知公告 +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落实机械工程学院3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采购论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06 点击: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燕山大学仪器设备采购论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单价30万元(含)以上大型设备采购论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备采购论证要求

1.论证范围:(1)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是计划采购的单价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并且从未参加过学校或学院采购设备购置论证的仪器设备,无论资金来源、无论其性质为教学设备科研设备,均须在采购前按要求完成论证;(2)2025年暑假期间申报的以旧换新五年规划设备,均须参与本次论证。

2.时间要求:论证报告11月26日之前提交。

3.采购原则:为鼓励各团队提前规划、优化方案,学院后续大型设备采购将遵循“先论证,先采购”的优先安排原则。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提前谋划,及时完成论证程序。

4.论证重点内容:本次设备采购论证工作将重点审核以下方面,请各申报单位在论证准备中予以充分重视和详细阐述:

(1)设备使用效益与使用率预测:对拟购设备的校内外共享使用教师情况、预期共享使用机时、服务项目、产出成果(如教学实验人时数、科研论文、专利、技术服务等)进行科学、量化预测。

(2)共享方案:明确设备对院内、校内乃至校外的开放共享机制、管理方式、收费标准及可行性,避免重复购置和资源闲置。

(3)同类设备利用与共享情况:梳理学院及学校范围内现有同类设备的配置情况、利用率、共享状态,充分说明新增设备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及与现有设备的互补关系。

(4)教学使用方案:详细说明设备在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实验课程开设、毕业设计、学科竞赛支撑等方面的具体应用计划与预期成效。

(5)科研使用方案:清晰阐述设备在科研项目承接、关键技术攻关、团队研究方向支撑、高水平成果产出等方面的具体规划与预期目标。

5.工作要求:大型设备购置是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其科学规划与规范管理至关重要。请各系部、科研平台高度重视此次论证工作,认真组织论证材料,确保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方案可行。

二、信息报送

请相关老师务必于11月26日前,报送《机械工程学院未来五年计划采购设备购置论证清单》(附件1)、《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附件2)、《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进口产品采购论证材料》(附件3)至各系部主任,系部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 csjingyi@ysu.edu.cn。联系人:曹素静怡,电话:8057031。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6日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机械工程学院公众号
国家冷轧中心公众号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
燕大液压公众号
燕大锻压公众号
燕大机电公众号
燕大机械微学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