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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日期:2020-10-13 点击:

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与评价,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教学质量信息,引导教师潜心育人,提高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燕山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燕大教字【2020】22号),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价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全方位评价的原则。

(三)坚持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相结合的评价原则。

(四)坚持有利于学生发展,有利于教师发展的原则。

二、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对象

包括所有为本科生开设理论课、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及实践课的全体任课教师。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每年度进行一次,评价结果按教师个人来体现。

三、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内容

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由学生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系部同行评价、学院评价四部分组成。

(一)学生评价指标及内容

学生评价,由学生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对学期内课程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每学期按照每门课程由学院组织实施一次,作为优教优酬以及年度评价的基础数据。学生评价指标如表1所示。  

                                     表1学生评价指标内容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内容

分值

教学内容

1.教师治学严谨、教学内容充实、授课熟练、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教师因材施教,注意激发学习兴趣、启发学生创新思维,注重能力培养。

10

教学方法

2.教师教学精神状态饱满、教学方法适应课程性质,能够调动学习积极性。教师注重将科技前沿知识融入日常教学,拓展学生的知识面。

10

教学效果

3.教师教学观念正确,能够引导学生学习,对本门课程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能力进行提升,对科技发展、社会发展有正确认识。

10

教学管理

4.教师严格考勤和课堂管理。能够根据教学内容布置作业、小测等。注重加强学生学习的指导,课上或课下能够与学生交流、互动。教师未出现无故迟到、早退、上课接打手机等影响教学进行的情况。

10

对任课教师

的总体印象

5.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总体印象。

20

注:表中满分值为60分,每项指标评价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

其中,非常满意权重为1.0,满意权重为0.85,基本满意权重为0.6 5,不满意权重为0.55,很不满意权重为0.5。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利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至少开展一次随堂评价,是学生基础性评价获得优秀的必要条件。随堂评价指标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及课程特点自行选取确定。

(二)教学督导评价指标及内容

教学督导评价为认定性评价,主要以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每学期按照课程开展实施,评价结果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中体现。重点针对从事教学不满三年的新教师、上一年度学生评教结果为全院后30%的教师、教学检查中意见较大的教师以及上一年度学生评教为全院前30%的教师、参加教改或教师教学能力评估以及课程评估的教师、以及学院重点关注的课程等。教学督导评价指标如表2所示。

表2教学督导评价参考指标及内容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内容

评价

  教学态度

教师教学态度端正,未出现无故迟到、早退等情况。备课认真,按照教学日历执行教学任务。遵守教学纪律,遵守教学任务安排。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生出勤率高。

合格/

不合格

  教学内容

授课内容符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要求,条理清楚、逻辑清晰,概念准确、案例恰当。课堂教学信息量充实,重点、难点突出,讲解透彻。教学项目合理、教学内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求。

合格/

不合格

  教学方法

运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清晰流畅,逻辑性强。多媒体等教学资源使用得当,课件制作辅助教学效果好。注重情境教学、启发式教学,重视能力培养,重视创新思维。

合格/

不合格

教学方法

教学内容能吸引学生参与,有效调动学生听课兴趣。课堂组织能力强,课堂纪律良好。教学互动好,注意和管理学生听课状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方面有明显效果。

合格/

不合格

改进建议


注:若督导评价出现不合格项,则进行扣分处理,一项不合格扣减5分。

(三)系部同行评价指标及内容

系部同行评价每年开展一次,以学生评价和督导评价结果为基础数据。各系部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各系部教学质量考核小组组织,小组成员由系部主任、系部教授、资深教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等人员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奇数。系部教学质量考核小组对本系部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相应的评价分数和考核等级,报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系部同行评价指标如表3所示。

表3 系部同行评价参考指标及内容

评价指标

系部同行评价内容

分值

教学态度

教师积极承担学校、学院、系部安排的本科教学任务情况。

10

教学能力

教师教学能力水平、教学文件与执行以及教学目标达成等情况。

10

教学研究

教师发表教学论文、教研教改、课程思政、撰写教材等情况。

10

双创教育

教师参与创新创业竞赛、专创融合教育教学履职情况。

10

            注:表中满分值为40分。

(四)学院评价指标及内容

学院评价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每年开展一次,以系部上报教师评价结果为基础数据,进行集中审议、审核和评议。综合考虑调串课次数、更改成绩次数、成绩分布合理性、教学失范及教学事故等情况,做扣分处理。扣分指标如表4所示。

表4 学院评价扣分指标内容

评价指标内容

分值

每学期每门课无故调串课大于1次。

每次扣1分

教务系统更改成绩。

每次扣2分

课程考核未满足学校要求。

每次扣2分

无故不参加学院教学会议和教学活动。

每次扣1分

四、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

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名额指标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指标确定。

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以及各类教学奖评选的基本依据。

(一)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学生评价结果排在后50%者,不能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学生评价结果排在后20%者,不能被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三)年度考核期内出现教学事故一次者,不能被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一次及以上或一般教学事故两次及以上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年度考核期内因教学工作受到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和处分一次者,不能被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及以上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年度考核期内,师德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教师不接受学校、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学生以正当理由要求更换教师,经查证情况属实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八)教学质量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度的教学评优评先活动,且在当年度年终绩效考核中不能评为A档。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学生均须进行网上评教,未完成相关课程网上评教的学生将被限制参加后续的教学活动。

(二)年度考核期内,一名教师讲授多门课程的,按照学生基础评价中的最高值进行排序取前50%确定能够获得优秀资格人员名单,评价时,参考各门课程学生评价分数的平均值;按照学生基础评价的最高值进行排序取前80%确定能够获得良好及以上资格人员名单,评价时,参考各门课程学生评价分数的平均值。

(三)两名及以上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的,分别进行评价。

(四)教师对考核结果不认可的,有权向系部、学院提出异议,由系部、学院组织复审并给出结果,对复审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五)年度考核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师,系部提出针对性整改要求,学院持续考察整改效果,若连续两次不合格,则停止教学一学期,推荐参加校内外教学培训,培训结束经学院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承担授课任务。

(六)外聘、返聘、延聘教师参与教学质量评价,不参与评价等级的评定与排名,且不计入计算基数内。评价结果作为是否再次聘任的依据。

(七)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非专任教师参与教学质量评价,不参与评价等级的评定与排名,且不计入计算基数内。但评价结果作为其是否再次聘任的依据。

(八)两名及以上教师共同指导的教学实习、讲座参加学生评教,得分仅供参考,不作为教师进行综合评分时使用。

(九)本细则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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