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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机械工程学院师德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4-03-07 点击:

院属各单位、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进行2023年度师德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师德档案制度的通知》以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全体教职工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包含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行政职员、辅导员、工勤及临时聘用人员等。

二、考核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分数不低于60分为合格,当年内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程序

参照《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院属各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师德考核评分。

(一)学生评价:专任教师、实验教师由学校教务处学生网上评教得分乘以60%后所得分值作为学生评价结果。辅导员由学工处辅导员年度工作评价学生评分乘以60%作为学生评价结果。

(二)服务对象评价:学院机关、轧制中心、国重实验室所属行政人员由各单位组织部分服务对象(教师)根据《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行政人员师德测评表》打分(附件2)。测评得分乘以60%作为服务对象评价结果。

(三)单位评价:各单位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师德考核小组,首先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根据《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师德考核评价表及师德考核加分和减分项清单》(附件3)进行自我评价打分,师德考核小组再结合教职工自我评价和日常表现进行综合打分,此分数乘以40%后所得分值作为单位评价结果。因特殊情况,该年度没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单位评价为师德考核的总得分,即占100%。

(四)单位汇总:请各系部认真填写《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度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学生评价或服务对象评价占60%,单位评价占40%。其中,学生评价参考《2023年度学生评教结果》中两个学期(含大校、里仁)的平均分数(百分制)。

五、注意事项及材料提交

1.《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师德考核评价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支部书记签字),3月12日前提交。

2.《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度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支部书记签字),3月12日前提交。

3.《燕山大学教职工师德承诺书》(附件5),截止该发布通知为止所有教职工均签订,3月20日前提交。

4.《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附件6),参加2023年度师德考核的教师填写,每年度填报一次,所获奖励仅填2023年内容。该表各项内容应用钢笔、碳素笔填写,双面打印,胶水粘贴,不得用订书器装订。3月20日前提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ec@ysu.edu.cn

联系人:曹素静怡  联系电话:8057031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3月7日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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