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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7-21 点击:

院属相关教师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申报2025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与条件

博士研究生项目申报人要求为2023级博士在读学生,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人要求为2023级硕士在读学生,申报人学习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创新项目可由个人或团队合作完成,团队人数最多不宜超过3人,鼓励跨学院、学科组建团队。项目团队必须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计划安排、研究内容的落实、人员分工、经费规划及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每名研究生同一年度申请负责的创新项目不能超过一项,参与的创新项目不能超过两项,已获得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项目指导教师为申请者本人研究生指导教师,并积极支持其创新项目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

二、项目选题要求

研究课题应紧密结合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以及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崛起、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理论和工程问题,瞄准国内外科技社会发展的热点和前沿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申请项目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突出的原创性或创新性,选题与指导教师已经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内容相似和重复的项目,均不予立项。鼓励研究生选取与学位论文在同一个学科内不同的选题开展研究。研究课题论证比较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

硕士研究生项目执行期为1年,博士研究生项目执行期为2年。研究生毕业前须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2025年学校向省教育厅拟推荐申报60项,其中博士研究生项目30项,硕士研究生项目30项。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资助项目。被确定为省级立项的创新资助项目,省教育厅将给予经费资助。本年度我院推荐名额博士项目8项,硕士项目7项。

项目经费主要支出范围:

(一)科研业务费

1.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打印费、复印费、装订费、图书费、资料费等费用;

2.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维修、加工制作等费用;

3.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项目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

4.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版面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二)实验、材料费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如芯片、模块、元器件、电路板等低值易耗品费用。

(三)仪器设备购置费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小型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等而发生的费用。

(四)其他相关经费

四、项目评审流程

研究生创新项目由学生按照申报通知填写申请书,指导教师同意后,由各学院组织初审,采取PPT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立项文件下达后,项目负责人要尽快按申请书的研究内容开展工作。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进行调整或申请终止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计划结题时间6个月前提交申请报告,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所在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项目终止申请批准后应退还项目经费。如项目承担者的指导教师调离本单位的,要及时向学院提出申请委托新的指导教师,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继续进行。

2.项目指导教师要积极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按质完成计划任务。创新项目如到期验收不通过,经费须全部退回,该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次年不得申报本项目,其所在学院次年减少申报名额。

3.学院及指导教师负责项目的阶段检查与跟踪监督,保证项目研究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项目承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指导教师要及时提出终止项目资助,报学院:(1)不再是本学院研究生的;(2)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3)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其它不端行为的。

4.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人应及时申请结题并提交相关材料。

博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完成以下条件之一:①在SCI收录刊源或《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所列1A刊物发表论文2篇;②在SCI收录刊源发表top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分区为准)论文1篇。

硕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完成以条件之一:①在SCI收录刊源发表论文1篇;②在《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所列1A刊物发表论文1篇。

所发表论文须与项目紧密相关,项目负责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

提交的结题材料中需包含申请书中制定的所有目标成果,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依据。上述结题成果有效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起至项目结题时间止(未发表文章以录用时间为准)。

六、项目申报时间及要求

8月25日前完成在线申报信息填报:https://f.wps.cn/g/3UwZr2tV

8月31日17点前将签字的《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前将文中红色备注删除)一式七份(A4纸双面打印)送交机械馆313(3号工位),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yjs@ysu.edu.cn(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写明“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字样)。

请申请人提前准备PPT答辩,初步定在每人3分钟以内,答辩采用线上形式,时间初步安排在9月5日左右,具体答辩安排及要求以申报微信群中另行通知为准,预申报项目同学请加入相应申报群(广告勿扰,否则举报封号)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7月21日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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