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进行2024年度师德考核的通知》以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全体教职工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包含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行政职员、辅导员、博士后、工勤及临时聘用人员等。
二、考核期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分数不低于60分为合格,当年内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程序
参照《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院属各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师德考核评分。
(一)学生评价:专任教师、实验教师由学生评教得分乘以60%后所得分值作为学生评价结果,参考《2024年度学生评教结果》中两个学期(含大校、里仁)的平均分数。辅导员由学工处辅导员年度工作评价学生评分乘以60%作为学生评价结果。
(二)服务对象评价:学院机关、轧制中心、国重实验室所属行政人员由相关单位组织部分服务对象(教师)根据《机械工程学院行政人员师德测评表》打分(附件2)。测评得分乘以60%作为服务对象评价结果。
(三)单位评价:各单位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师德考核小组,首先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师德考核评价表》(附件3)进行自我评价打分,师德考核小组再结合教职工自我评价和日常表现进行综合打分,此分数乘以40%后所得分值作为单位评价结果。因特殊情况,该年度没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单位评价为师德考核的总得分,即占100%。
(四)单位汇总:请认真填写《机械工程学院2024年度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学生评价或服务对象评价占60%,单位评价占40%。
五、注意事项及材料提交
1.教职工规范填报《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附件5),进行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填报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情况,并在《燕山大学教职工师德承诺书》(附件6)上签字,教职工年度师德违规情况由学院填写。
2.《机械工程学院师德考核评价表》,电子版+纸质版(支部书记签字),3月5日前提交。
3.《机械工程学院2024年度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支部书记签字),3月5日前提交。
4.《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及《燕山大学教职工师德承诺书》每年填报一次,3月5日前提交。
电子版发送至mec@ysu.edu.cn
联系人:曹素静怡 联系电话:8057031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