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及研究生导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教育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性成果,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根据《燕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以学位论文申请学位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规定》(燕大校发〔2025〕124号),学院制定了《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以学位论文申请学位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规定》,现予以印发执行。
附件: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以学位论文申请学位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规定
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