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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械工程学院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5-19 点击:

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燕山大学第三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始启动我院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名称、数量

岗位名称

副高

中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国家规定岗位结构比例

2:4:4

3:4:3

核定岗位数量

25

51

51

27

36

27

二、岗位聘用条件

1、申报人员范围按照学校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各岗位现聘人员可直接申请续聘原岗位;2023 年 1 月及以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能申报本层次岗位最低等级;申请长聘及长聘晋升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满足申报晋级条件的可申请晋级,不得越等级申请;晋级人员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基础上,需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满 3 年,并根据学校方案中《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表》计分范围提供 5 项代表性成果,入职燕山大学后取得的成果数量不少于 2 项。晋级岗位最低分值要求如下(四级、七级、十级无最低分值要求):

系列

参加工作年限

(y)

最低分值要求

副高

中级

五级

六级

八级

九级

专任教师

y<20

60

40

20

10

20≤y≤24

50

30

15

5

实验教师

y<20

40

20

-

-

20≤y≤24

30

15

-

-

辅导员

y≤24

30

15

-

-

行政人员

y≤24

20

10

-

-

所有系列

y≥25

10

5

-

-

3、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岗位晋级条件

专任教师申请晋级满足教学条件:任现职以来,每年需承担一门本科课程,中级满足年均16学时,副高满足年均32学时,并满足年度上岗考核要求;实验教师申请晋级满足教学条件:任现职以来,每年需承担一门实验课程,并满足年度上岗考核要求;学时数计算原则参照《燕山大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4、辅导员、行政人员系列晋级条件

任现职满3年,且来本校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三、岗位分级聘用排序规则

申请晋级人数多于岗位指标人数的,在满足最低分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代表作分值、年均教学学时数等依次排序晋级。

四、填写材料说明

1、申报表基本情况中的关键信息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打开WPS云文档查询:https://www.kdocs.cn/etapps/query/q/bEj58eVp。其中:任现职时间为现任职称评职时间,如有过同级转职经历的,以同级较早的职称评审时间为准,有此情况的请单独联系学院综合办公室进行修改;现聘等级处可以对照岗位及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2026现行(附件6)查询本人岗位工资项;可申报等级为学院根据基本条件初步筛选结果,仅供参考,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申报晋级,最终结果以审核后的晋级结果为准。

2、提交材料要求:

(1)不算基数人员(管理岗、博士后、无职称人员)不用填写材料;

(2)申请续聘、长聘人员仅需填写申报表的基本信息,成果处空着不填,直接交签字的纸质版,不用发电子版;

(3)设置最低分值要求的晋级人员按照申报表学院模板(附件8)填写五项成果,并提供5项成果电子版佐证材料,与申报表电子版一起发至学院邮箱,压缩包以“晋级X级-姓名”命名;未设置最低分值要求的晋级人员仅需填写申报表的基本信息,成果处空着不填,申报表电子版以“晋级X级-姓名”命名发至学院邮箱;

申报晋级人员的申报表经学院审核并与本人核对无误后再提交签字的纸质版,也可附电子签名,学院直接打印,提交给人事处的电子版材料会去掉本人电子签名。

提交材料的老师,请下载学院模板填写并于5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mec@ysu.edu.cn纸质版提交至机械大楼621

3、部分成果认定要求提示:

相应岗位条件规定的业绩成果需在任现职以后取得(注:所主持项目开始的时间需在任现职以后),成果最长认定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纵向科研项目认定参照《燕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

横向科研项目认定参照《燕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类别认定办法(试行)》(附件4)、《燕山大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附件5)并行使用;

2022年1月及以后发表的论文归属,以科研系统认领情况为准,仅限科研系统认领人员使用。2021年12月前发表的论文所有作者(校内教职工)一致签字同意某作者使用(仅限1人使用)(附件7),可视作有效申报成果。新引进教师来校之前的成果(且作者中没有校内教职工)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4、其他未尽事宜均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5月19日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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