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学校近期将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配方案
1、根据学校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拟定我院项目分配方案如下:
项目级别 |
资助金额(万) |
项目分配数 |
总额(万) |
国家 |
1 |
9 |
9 |
省级 |
0.4 |
12 |
4.8 |
校级A |
0.2 |
16 |
3.2 |
校级B |
0.15 |
24 |
3.6 |
校级C |
0.1 |
39 |
3.9 |
合计 |
|
100 |
24.5 |
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学分认定标准
项目级别 |
项目组员 |
加分标准 |
成绩 |
国家级 |
负责人 |
3 |
B |
一般成员 |
2 |
C+ |
省级 |
负责人 |
2 |
C+ |
一般成员 |
1 |
C |
校级 |
负责人 |
1 |
C |
一般成员 |
0.5 |
D+ |
二、项目征集范围
课题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项目应从学生自身兴趣出发,紧密结合专业知识,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实践为目的,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项目应为本科生能独立完成的课题,不能将已完成工作内容申报立项。选题范围如下:
(1)结合学院有关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2)专业技能展练、实践教学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学生自行设计的项目;
(4)从学科竞赛等课外科技活动中延伸出的研究项目;
(5)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6)教学改革课程中的“三级项目”;
(7)教师研究项目的子项目等。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组成员(包括负责人)不超过5人,每名学生限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大二的本科生,项目组成员为大一或大二的本科生,毕业班级学生不得申报当年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申请人将与学校签订合同,不能随意终止项目。
2、指导教师要求
每个项目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3项。
四、申报时间安排
1、5月6日前:请有意向申报项目的负责人扫描微信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并扫码加入QQ交流群;

2、5月6日-10日:请将指导教师审核后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发送至lifujuan1986@163.com;
3、5月11日-14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五、其他说明
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创新基地。
联系人:李富娟
联系电话:0335-8074936
机械工程学院创新基地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