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依照《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现就比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介绍: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在2020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
(二)项目申报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章程》第十七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省级决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三)有关事项
对于参赛项目的评审,将主要侧重于创业机会、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五个方面。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其中,参赛学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2.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
(二)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十七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省级决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有关事项
对于参赛项目的评审,将主要侧重于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财务管理四个方面。
三、公益创业赛
(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在2020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
(二)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三)评审有关事项
对于参赛项目的评审,将主要侧重于公益性、创业性、实践性三个方面。
报名方式: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官网通知中附件1、附件2、附件3)、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报)等。
2.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申报书、项目计划书及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
3.电子版和纸质版于本月19号晚七点到八点在机械馆104上交。
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要求:(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3)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2.官网通知链接:https://notice.ysu.edu.cn/info/2012/4548.htm
3.也可扫码加入“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交流群(群号:916266696)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协负责人(史凯伦:18855721346 陈春昊:1737091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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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交流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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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科协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