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相关教师: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工作的通知》,参照《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燕大校字[2017]48号)(以下简称《遴选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启动201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新增遴选工作,现将学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一般应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岗专任教师,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从事研究工作的申请者,须具有研究系列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含校聘)专业技术职务未取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满足《遴选办法》第九条相关研究成果要求。
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含校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教授(副研究员或相当职称,含校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者须完整指导或作为副导师协助指导过一届研究生(引进高层次人才除外)。
2.申请者应承担较高水平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充足,满足《遴选办法》中第十条相关条件。
3.申请者应取得有影响的重要科研成果,除公共管理学科外,其余学科申请者须满足《遴选办法》第十一条相关条件。
4.其他要求均按照《遴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者填写《燕山大学2019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初审和公示
(1)学院初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初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审核《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填写《燕山大学2019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学院初审汇总表》(附件2)。
(2)学院公示。学院评审后,对初选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19年9月29日下午12:00之前,将以下材料送交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J313),电子版同时发送jykyk@ysu.edu.cn。
1.《燕山大学2019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纸件及电子版)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职称证书、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单篇文章收录证明、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或合同书等,按以上顺序夹装成册);
2.《燕山大学2019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汇总表》(电子版)。
机械工程学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