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教师: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燕大校字[2017]48号)(以下简称《办法》)、《燕山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7]47号)文件,现将2018年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及招生学科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增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填写《燕山大学2018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和公示
(1)学院初审。依据学校通知要求审核申请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材料,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初审符合条件人员按博士授权一级学科进行排序。
(2)学院公示。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初审名单确定后,对初审名单(按排序)进行网上公示,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公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评审。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初审名单及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
二、招生学科调整程序
1.个人申请。学院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个人学习、科研等学科背景及目前主要科学研究方向选择招生学科(每名博士生导师只能在一个一级学科目录下选择一个二级学科)。
2.博士生指导教师填写“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学科调整申请表”提交所在系部,系部汇总后报学院审批。
三、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于2018年4月16日下午17:30之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签字统一报送学院科研科,电子版(除证明材料复印件外)同时发送jykyk@ysu.edu.cn。
1.《燕山大学2018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夹装成册(包括职称证书、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单篇文章收录证明、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或合同书等,按以上顺序夹装成册);
2.《燕山大学2018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学院初审汇总表》;
3.《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学科调整申请表》;
4.《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学科调整汇总表》。
四、其他事项
1.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国(境)外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申报者,教学、科研工作连续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累计时间不少于6个月。
2.满足条件的具有副教授(含校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允许申报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详见《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4月10日
附件:2018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及招生学科调整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