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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2013年及以前拨付的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经费的使用说明》的通知
日期:2018-03-02 点击:

院属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的及时性和规范化,根据学校要求,2013年及以前拨付的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请在2018年5月1日前完成报销工作,在此之后没有使用完的,学校将收回拨付建设经费。请各相关老师做好经费报销工作。

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日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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