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及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下发的《关于申报2017年预算的通知》精神,现针对学院预算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新《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要求,省级预算需要细化项目,即预算要细化到可执行程度。因此需要院属各单位及各位教师认真填报相关内容,尤其是政府采购计划,如果不申报,2017年原则上将不予采购。因此请相关人员充分重视本次预算申报工作。
2、需报送的内容包括:(1)学院预算经费2017年的采购计划(强势学科经费、重点学科经费、培育学科经费、中央支持地方专项经费暂不报送);(2)学院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2017年的采购计划。
3、采购计划即2017年需要购置的设备,工程,服务等,不做金额限制,请从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科研项目等其他经费采购预算明细表”填写,每个科研项目一个表格,统一命名为“科研项目等其他经费采购预算明细表-**学院张三”。具体设备,工程,服务类政府采购目录可以参照通知中“附件5采购目录和限额”。
请各系部、各科室收齐后,于7月8日前统一发送到学院邮箱:mec@ysu.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