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全院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加强劳动纪律,规范学院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考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出国、产假、病事假等的处理规定严格按照《燕山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考勤结果作为教职工发放工资、津补贴和享受其他待遇的重要凭证。
二、除专任教师以外的职工必须认真遵守学校坐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遵守劳动纪律。
三、专任教师必须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并按时出席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学习和集体活动。
四、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离开秦皇岛1天以上者,应及时请假。
1、系部主任、副主任应向院长请假;
2、党支部书记应向院党委书记请假;
3、科级干部应向主管院长请假;
4、处级领导干部请假应遵守《燕山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备案办法(试行)》在网上(http://202.206.240.41:8080/qjba/login.jsp)进行“请销假备案”。
备注:
1、原则上至少提前1天请假;
2、所有人员请假均需填写《机械工程学院请假备案表》(详见附件)向学院办公室备案。
机械工程学院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