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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日期:2015-09-11 点击:

院属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通知要求,机械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委员会

学院成立2014-201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简称: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组织评委评审等工作。评审工作委员会组成如下:

组 长: 肖 宏、高殿荣

组 员: 陈革新、王加春、王银思、韩 冰、庄 杉、聂文龙

二、评审依据

评审依据及相关要求见《燕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和《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有意申报的同学须认真阅读文件)。

根据学校通知,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评选博士7人、硕士31人。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按照《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文件要求:“2013年(含)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4年(含)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一等、二等、三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此外,“2015级推免硕士研究生和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优质生源硕士研究生入学当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核算时不算基数,也不参与评审,该类学生名单见学校通知的附件。

三、组织申报

1、2015级与2014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成绩与相关比例直接评选,无需学生本人提交评选申请。

2、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各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的2013级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都需要填写并提交对应的纸质、签字版《科研成果评审材料登记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登记表》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两种,请填写对应表格。有意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同时填写两种登记表并提交两份佐证材料。

3、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于2015年9月16日下午14:30至17:30之间将申报登记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机械馆327,同时将登记表的电子版发至jyxshk@ysu.edu.cn邮箱。

4、佐证材料的要求:

(1)所有佐证材料(论文、课题、专利等)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认定真实有效,原件现场审核后由申请人自行带回。论文尚未发表见刊只能提供录用证明的,需要导师在佐证材料上明确承诺真实性并签字署名,认定工作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的提交《项目申请书》或者《结题书》内“项目参加人员及分工”及“首页”各一页纸质打印版,需要导师明确承诺真实性并签字署名方可认定。

(3)各项专利必须为国家正式授权专利,尚在公示期间的不可认定。

(4)其余不能提供原件的科研成果复印件均需导师在佐证材料上明确承诺真实性并签字署名。

四、时间安排

9月11日-9月16日 准备材料、组织申报。

9月17日-9月24日 学院进行初评、复评。

9月25日-10月8日 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10月9日 学院将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其他

评审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机械馆333

联系电话:0335-8061730

联系人:王银思、韩冰

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9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报登记表

附件2: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

附件3:燕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

附件4: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

学校关于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的通知,链接地址为:http://notice.ysu.edu.cn/info/1031/6951.htm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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