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相关教师:
根据《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3]101号)文件及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201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
2016年拟招收博士生的导师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要求,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学校审核和公示
学位办公室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对各学院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进行现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审议。
二、材料报送
请相关教师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
《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或合同书、科研小票(或在科研管理系统打印的科研到款证明)等,按《审查表》所列顺序夹装成册。
联系电话:8074783
电子信箱:jykyk@ysu.edu.cn
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5年6月9日
附件1: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
附件2: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