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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协助推荐国家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4】3067号)(见附件1),现开展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申报工作,请相关教师按照国家基金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见附件2)进行申报,并于1月15日12:00前将《申报表》(见附件3)交至科研与研究生科(机械馆313),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ykyk@ysu.edu.cn。学院根据名额将择优推荐。
附件1 《关于协助推荐国家基金评审专家的函》
附件2 国家基金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附件3 《申报表》
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