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青年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根据《燕山大学“新锐工程”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燕大校字[2013]221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了第二批燕山大学“新锐工程”人选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教工将将以下材料于2015年1月8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到mec@ysu.edu.cn。逾期将不再推荐。
1、《燕山大学新锐工程人才申报书》三份;
2、《申报燕山大学“新锐工程”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一份;
注:上述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3、有关佐证材料一份:
居民身份证、奖励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代表性论文复印件、代表性著作封面与目录以及其他标志性成果的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单独装订,一律A4纸打印,左侧装订,规范牢固,并加封皮目录,最后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章)。
附件1:《燕山大学新锐工程人才申报书》
附件2:《申报燕山大学“新锐工程”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