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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机械工程学院协同创新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11-07 点击:

院属相关教师:

  为贯彻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以及《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支持推进重型机械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建设,现开展“机械工程学院协同创新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协同创新研究立项背景
  通过方向凝练、任务牵引,实现新学科交叉协同方向培育,促进学科内涵建设。同时,立项课题须与重型机械领域相关,且应与省(校内培育)级协同创新中心、重型机械协同创新中心相互兼顾,包括时间同步、领域互补、管理模式一致等。
  目前,与机械领域相关的协同创新中心包括:现代轧制技术与先进钢铁材料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先进成形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校内培育、准省级)、重型机械协同创新中心(拟申报国家级)。
  二、申报与评审
  1、名额及经费分配
  (1)根据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分配指标,每个专业方向1-2个项目,每个项目申报经费额度为20-40万,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为了避免重复支持,已申报重型机械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的教师,不再申报学院协同创新研究项目。但如果有申报人员担心重型机械协同创新计划项目评审不能通过,可以提交相同研究项目作为学院协同创新研究课题,同时自动放弃重型机械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资格。
  2、评审办法
  (1)学院和2011办公室组织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产生出初步上线名单;
  (2)由学院和2011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会议评审,确定通过名单。
  三、课题经费划拨与考核方式
  (1)课题设立独立账户,专款专用,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课题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2)经费按照“X+Y+Z”模式下拨,其中X、Y、Z分别为三个年度的支持经费额度,X+Y+Z=单个课题的资助经费总额。即第一年拨付小部分经费X,根据第一年考核情况决定第二年度经费划拨数额Y,第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第三年度的经费划拨数额Z;
  (3)有效引入淘汰机制,如果项目执行情况不理想或考核结果与既定目标差距太大,则可提前终止课题,并由审计部门对课题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实际情况退回结余经费。经费使用不当且情节严重的,应追回课题所有经费;
  (4)课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课题经费预算执行。
  (5)课题考核(年度考核和整体考核)由学院和2011办公室共同实施。
  四、其它事项
  (1)研究内容上要充分体现学科交叉与协同的必要性,不只是团队成员上体现来自不同专业。
  (2)评审不过不考虑专业分布,只关注项目本身的质量和可行性。请相关系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3)若申报情况不理想,剩余资金将用来支持机械学院教师已申报待评审通过的重型机械协同创新项目。
  五、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11月30日前将以下纸件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机械工程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机械馆313),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ykyk@ysu.edu.cn
  1、《申请书》(附件1)
  2、《预算申请书》(附件2)
  3、《课题评审活页》(附件3)

  附件1 《申请书》

  附件2 《预算申请书》

  附件3 《课题评审活页》

机械工程学院
“2011计划”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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