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2014年2月21日颁布的《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本通知评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和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未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一年级研究生成绩要求:
(1)保送研究生的学生均具有申报资格(名单见附件);
(2)统考学生入学招生考试成绩(高数、外语、政治)总和位于前40%(分为机械工程学硕、材料加工学硕、机械工程专硕;名单见附件);
(3)博士一年级的非委培学生均具有报名资格;
5.学习成绩优异。二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要求:
(1)参评学年所有课程(含必修环节、实践教学)及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内容(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答辩等)考核均为按期初次通过;
(2)参评学年所有课程(除必修环节、实践教学)加权平均成绩在同一培养方案研究生中位于前40%(名单见附件);
6.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公开出版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2)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调研及社会活动成效较显著,成果在高级别杂志发表,或得到相关部门采纳及媒体关注。
(3)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公开出版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4)硕士研究生获得发明专利;
(5)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6)硕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活动,成绩优异。
7.申请人取得的学术、科研及其他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当为燕山大学,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同)。
8.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三、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给机械工程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1人。
四、申报材料要求
材料之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统一用A4纸印制(一式3份,请打印成正反两面的一页),申请表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理由(即申请表的第一面)打印,申请理由不少于200字,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推荐意见不少于100字,推荐人为导师;评审情况栏应不少于20字。内容可打印,签名要手签。
材料之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可以带走,复印件一份上交)。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和论文首页,如果被SCI、EI收录须提供相关检索证明;未发表已经录用的提供录用证明;专利提供授权证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活动的奖励证书;其他相关材料。
五、报名时间安排
9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申报相关材料到机械馆333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13年级加权成绩排名
附件2:2014年硕士研究生成绩排名(含保研)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