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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工作量分配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日期:2014-08-30 点击:

院属相关教师:
  为方便老师分配和管理科研工作量,规范工作量分配工作,推进管理信息化。学校在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和添加了“科研工作量”模块,并决定于2014年8月起试运行。同时为了方便老师更快捷地使用系统,添加了系统“在线帮助”模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由科研院网站主页左侧登陆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入科研工作量模块进行操作(详细操作参照系统“在线帮助”的3.7项内容)。
  二、分配原则及要求
  1、2014年1月1日后的科研到款通过系统分配,之前到款仍沿用科研院已发放的科研工作量证明;
  2、项目负责人有权限对工作量进行分配,分配成员要求为实际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每个成员可查看自己所分配到的工作量;
  3、工作量分配系统今后常年开放,项目负责人可随时查看、分配、修改和提交工作量。科研院会统一发通知于固定时间(一般为8、12月)组织学院进行审核,学院和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不能修改;
  4、每笔到款原则上要求于当年分配完毕。如有特殊情况,个别大额到款(纵向50万以上、横向100万以上)可延后分配但最长不能超过三年。工作量于分配提交并由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生效;
  5、科研人员可根据需要,通过系统设定起止核算日期后,自助在线打印工作量证明(带水印,不用盖章)作为佐证材料提交,学校不再制作和发放工作量证明。
  三、时间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于8月30日-9月5日完成工作量分配和提交工作。为配合做好评职准备工作,学校和学院将于9月1-5日的每天上午11时和下午5时,对提交工作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老师可以自助打印工作量证明。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学校将视作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时期分配该笔到款,只能延后分配核算。
  四、联系方式
  1、分配过程中具体操作问题及科研到款或工作量数据问题,请与科研与研究生科联系。
  2、如遇系统运行问题,或对系统运行有修改建议,请联系科研院系统开发人员或通过科研院网站首页“意见箱”反馈。

  科研科联系电话:8074783

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4年8月30日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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