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相关教师:
为方便老师分配和管理科研工作量,规范工作量分配工作,推进管理信息化。学校在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和添加了“科研工作量”模块,并决定于2014年8月起试运行。同时为了方便老师更快捷地使用系统,添加了系统“在线帮助”模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由科研院网站主页左侧登陆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入科研工作量模块进行操作(详细操作参照系统“在线帮助”的3.7项内容)。
二、分配原则及要求
1、2014年1月1日后的科研到款通过系统分配,之前到款仍沿用科研院已发放的科研工作量证明;
2、项目负责人有权限对工作量进行分配,分配成员要求为实际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每个成员可查看自己所分配到的工作量;
3、工作量分配系统今后常年开放,项目负责人可随时查看、分配、修改和提交工作量。科研院会统一发通知于固定时间(一般为8、12月)组织学院进行审核,学院和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不能修改;
4、每笔到款原则上要求于当年分配完毕。如有特殊情况,个别大额到款(纵向50万以上、横向100万以上)可延后分配但最长不能超过三年。工作量于分配提交并由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生效;
5、科研人员可根据需要,通过系统设定起止核算日期后,自助在线打印工作量证明(带水印,不用盖章)作为佐证材料提交,学校不再制作和发放工作量证明。
三、时间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于8月30日-9月5日完成工作量分配和提交工作。为配合做好评职准备工作,学校和学院将于9月1-5日的每天上午11时和下午5时,对提交工作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老师可以自助打印工作量证明。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学校将视作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时期分配该笔到款,只能延后分配核算。
四、联系方式
1、分配过程中具体操作问题及科研到款或工作量数据问题,请与科研与研究生科联系。
2、如遇系统运行问题,或对系统运行有修改建议,请联系科研院系统开发人员或通过科研院网站首页“意见箱”反馈。
科研科联系电话:8074783
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