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2014年春季学期初学院召集的系部主任工作会议精神,院属各单位及研究生指导教师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研究生研讨会制度的通知》(2011年2月27日发布http://mec.ysu.edu.cn/notice_show.aspx?notice_id=226 )的基本精神。在此基础上,对《关于加强研究生研讨会制度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要求如下:
1、各系部可在每学期第一周内根据情况对指导团队进行调整。调整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研究生培养团队成员总数至少2人且一般不超过5人,负责人由在职的教授担任。
2)团队指导的进入课题研究生规模要保证在10名以上。
3)团队成员要在《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学术团队申请表》(见附件)上签字,并经负责人所在系部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学院科研科。
2、团队应定期组织所指导的研究生召开学术研讨会,具体要求如下:
1)团队每月至少组织两次研讨会,开学初或学期末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少组织一次。
2)每次研讨会至少要有团队成员总数的1/2人员参加。
3)团队中的每位指导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参加该学期研讨会总数的1/2。
4)每次研讨会的时间至少要在1小时以上,研究生一般要用PPT文档汇报研究工作或论文进展,或开展学术讨论。
3. 研究生学术研讨会继续实行按团队申报备案制度,即每次团队组织研究生召开研讨会前,要通过学院网站至少提前1天申报。
4. 团队研讨会执行情况仍与指导研究生的总工作量挂钩。工作量按学期计算。团队研讨会每缺少一次则扣除该团队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总工作量的2%;指导教师每缺少一次则扣除指导研究生总工作量的2%;出现团队研讨会次数和指导教师研讨会次数均不满足要求时,工作量累加扣减。每位指导教师扣减工作量上限为该学期指导研究生总工作量的1/5。
以上由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学术团队申请表》
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