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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4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专项申请的通知
日期:2014-03-04 点击:

院属相关教师:
为鼓励有条件的老师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到我省进行讲学或举办、承办重要学术会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现开始受理2014年度基础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专项申请,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项的申请人应当是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主持人;
2、专项内容应当与负责人主持的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方向一致;
3、专项应当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国际性专项应有国际著名专家学者出席,全国性专项应当有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出席;
4、往年获得过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不得申请此专项。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请人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www.hensf.gov.cn:8001/)填写申请,点击“学术交流专项”——“提交申请”——“查看”—— “个人提交”才可将申请书提交至项目依托单位。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3月10日,请预申报教师于3月11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A4纸,一式2份)交至科研与研究生科(J315)。


电话:8054783


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4年3月4日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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