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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2-04 点击:

院属各系部:
  根据校学位办及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严肃、规范研究生答辩工作,对我院研究生的答辩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系部2013年12月17日前统一组织、集中安排答辩,答辩前3天将答辩公告发送至jykyk@ysu.edu.cn ,答辩公告模板见(附件1)。各答辩委员会秘书于2013年12月17日17:00前将归档材料(附件2)整理后报送科研与研究生科。
二、工作要求
1、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担任,离退休人员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对答辩委员会决议负责。论文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2、无特殊原因,答辩委员会成员经审批确定后一般不得更换。
3、答辩前,答辩秘书一定要确保准备工作完备,不能缺少任何审批签字环节,否则不能举行答辩会议。
4、答辩委员会成员参加答辩不得迟到,更不允许找人代替。
5、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3日由答辩委员会秘书送达非评阅人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7日由答辩委员会秘书送达非评阅人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6、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每位委员应预先了解论文内容,做好提问准备。
7、答辩要坚持学术民主的原则,以公开方式进行(保密答辩除外)。
8、答辩要严格按答辩程序(附件4)进行,要保障充分的提问答辩时间,不能走过场。
9、答辩委员会进行内部会议时非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场,论文指导教师要回避。
10、答辩委员会主席要当面(指申请学位人员在场)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11、答辩后答辩秘书应指导研究生按照归档材料自查表(附件3)整理归档材料,并由答辩秘书统一送交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

机械工程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3年12月4日


附件1 答辩公告模板
附件2 归档材料
附件3 归档材料自查表
附件4 答辩程序一览表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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