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特修订《关于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数量的有关规定(试行)》,现印发执行。 说明: 1、 本规定从2014级研究生起执行; 2、 导师双选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即在新生报到后进行,导师不得提前对研究生做任何承诺,一切承诺学院不予承认。
附件:《关于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数量的有关规定(试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