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第十次委务会关于对科学基金项目有关材料“统一窗口对外接收、发送”的工作意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进行集中接收与审核。结合学校的相关安排,现将2013年集中审批项目的计划书接收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8月21日-9月1日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尽快登陆ISIS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请项目负责人在提交电子版后,不定期查看审核状态,如果有修改意见,以便及时修改。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即可开始打印计划书纸质版(双面打印)。
2. 9月10日17点前,项目负责人将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的计划书纸质版(一式2份,应保证与电子版一致)提交至学院科研科,科研科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1001理工项目办公室。
3. 因国家基金委审核数量较多,可能出现在9月10日17点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仍未对计划书电子版审核的情况,也请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前打印计划书纸质版交至学院科研科。
联系电话:8074783
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