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的通知,结合201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施行情况,决定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中的部分课程进行调整。相关事项如下:
1. 本次课程调整仅限博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中非学位课的专业选修课,且调整比例不超过30%。
2. 调整内容包括变更课程的开课学期、学时(学分)、考核方式以及增加、删减、替换课程等。
3. 学科填写《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调整申请表》,并经学院同意。
4. 新设课程必须组织课程设置论证,填写《课程设置论证报告》,并撰写教学大纲。
5. 请各系部负责人于5月10日前将《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调整申请表》、《课程设置论证报告》及教学大纲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学院科研科,经学院同意后上报研究生学院。
6. 2013-2014学年执行调整后的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包括必修环节中的英语科技论文写作、学术活动和学科前沿讲座)教学内容相同、实际合班上课者,课程号、课程名、学时、学分、开课学院、考核方式及开课学期应当统一,不统一者,本次应当进行调整。
相关附件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http://gs.ysu.edu.cn/show_message.asp?column=tzgg&id=337
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