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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2-26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燕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阶段要进行论文的开题,并填写开题报告。按照《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2011年10月修订)的要求,我院本学期的研究生开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开题的必要条件之一是需交清培养费(自筹经费研究生)和住宿费。请欠缴学校有关费用的同学抓紧时间交费。

  2、本学期开题的研究生包括:201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要求博士研究生开题在入学后第四学期末之前完成,学院鼓励2011级博士研究生参加本次开题。

  3、开题报告的格式分学术型和专业型,请注意区分。

  4、请各单位统一安排研究生的开题工作,开题前至少3天将开题公告电子版发到学院科研科,学校和学院要进行抽查。具体要求请参照《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2011年10月修订)。

  5、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或5名组成(可包括开题报告人的导师)。评审小组设组长1名,由博士生导师担任(非开题报告人的导师);设秘书1人,由熟悉本专业的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也可由评审小组成员兼任。

  6、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导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或5名组成(可包括开题报告人的导师)。评审小组设组长1名,由硕士生导师担任(非开题报告人的导师);设秘书1人,由熟悉本专业的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也可由评审小组成员兼任。

  7、请各单位于2013年1月7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2013年1月9日前统一将开题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交学院科研科备案。

  8、本次开题不通过者须在三个月后再进行一次开题报告答辩。且开题不通过的硕士研究生不允许在第五学期及以前答辩。

  附件1-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2011年10月修订)

  附件2-燕山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学术型研究生适用)

  附件3-燕山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专业学位研究生适用)

  附件4-开题公告

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2年12月26日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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