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老师: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冀教科[2012]11号),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类)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自然科学类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
其中: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研究期限为3年;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10万元,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研究期限为2-3年。
各类项目的具体研究重点和优先支持方向请详见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时需出具权威科技信息机构的查新报告。
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省级创新平台(含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为依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各项目负责人应是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2、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报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3、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4、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我院项目名额分配为:
重点项目3项;青年基金项目3项;优秀青年基金2项。学院将组织评审,择优上报学校。
5、其他未列出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
请各类项目申请人于6月25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申请书1份(优青项目4份)交到学院科研科。
重点项目申请人请及时安排查新,其它事宜请查阅学校通知。
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