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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控制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数量的补充规定
日期:2012-01-05 点击:

  机械学院院字[2007]1号文件规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数量,《燕山大学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办法》(2011年10月修订)也对指导研究生的数量做了要求,并提出发挥团队的指导作用。为了规范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研究生得到有效指导,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培养团队的指导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机械学院院字[2007]1号文件做如下补充规定:
  1.研究生培养团队必须由2名及以上教师组成,负责人必须由教授担任,且团队的每位教师都要参与研究生培养过程。
  2.副教授、讲师及其他副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未进入团队,则不允许其招收硕士研究生;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未进入团队,则每届只能招收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其它按照学校和学院的文件执行。
  本规定自2012级开始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12年1月5日

附件:《关于严格控制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数量的补充规定》(机院院字【20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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