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研究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术研讨会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学术研讨会与指导研究生的工作量挂钩,即以自然月为基准,除法定节假日外,该月份不足10天可不组织,10天到19天至少组织1次,超过19天至少组织2次。若按照最少次数计算该学期应组织N次,则每缺少1次即扣除导师该学期指导研究生总工作量的1/N,且每个自然月份最多计2次,不足20天的月份最多计1次,不足10天的月份不计次数,且每两次间隔至少10天才可计入总次数。
2.研究生学术研讨会实行按团队申报备案制度,即每次团队组织研究生召开研讨会前,要通过学院网站至少提前1天申报,以备学院抽查和统计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用。团队原则上由教师自愿组成,团队指导的进入课题研究生规模要保证在10名以上。团队名单由各系部主任签字后报学院科研科。
3.团队每一位导师原则上要参加每次研讨会,参加次数未超过1/2的导师本学期将不计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4.每次研讨会的时间至少要在1小时以上,研究生一般要用PPT文档汇报研究工作或论文进展,或开展学术讨论。
5.学院将对研讨会进行抽查,检查不合格将不能计入总次数。
以上由学院科研科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