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燕大校字【2009】41号文件规定,从2009级开始,博士研究生培养费调整为3500元/人,主要包括论文评审费、答辩费和学位论文印刷装订费。根据燕大校字【2009】41号文件文件,经研究决定: 1. 从2009级开始,机械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费(3500元/人)在答辩前由学院统一发放给博士研究生,不再划拨到导师经费本。 2. 原机械学院院字【2008】1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费的分配办法,从2009级开始不再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201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