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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
日期:2010-09-02 点击: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对于机械工程学院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除应满足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规定的要求,还应满足下面所列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在读期间在E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不包括国内的英文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在读期间在EI收录的学术期刊或学校规定的1A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EI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其它补充说明如下:
  (1)发表的论文内容应与博士学位论文直接相关。
  (2)论文署名要求博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作者中需包含导师),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并要求以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3)在SCI和E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需要提供收录证明;学术会议论文以及以期刊形式发表的学术会议论文均不作为统计依据。
  (4)如果同时满足学校和学院要求,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申请答辩;如果满足学校要求,但不满足学院要求,只允许在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学制的最后一个学年的下学期申请答辩(对于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为第七学年的下学期,对于其他的博士研究生为第五学年的下学期);其它的情况按照学校的文件执行。
  (5)本规定从2009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0年9月1日

0335-8057031

0335-8074783

mec@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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