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位研究生导师:
按照原《机械工程学院强势学科奖励政策》(机械学院院字[2005]6号文件)中第六条人才培养中的第5项和第6项的规定,为博士生导师配套2台微机(额度1万元),为硕士生导师配套1台微机(额度5000元)。近几年,随着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市场价格的降低,现在给研究生配置1台电脑的费用已经大大降低。经研究决定微机配备资助额度调整如下:
1.博士生导师:配套2台微机(研究生用),额度在7000元以内。
2.硕士生导师:配套1台微机(研究生用),额度在3500元以内。
说明:如果博士生导师在被遴选为博导之前按照原来规定作为硕导已经配套1台微机,则被遴选为博导之后可再配套1台。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