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200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结束,为妥善安排有关答辩工作,保证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圆满完成,经多方沟通,对200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等作出如下安排: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23日~24日二天进行(25日报答辩成绩),请各学院(系)提前组织安排有关各项工作进度。
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的具体要求,仍按照2008年12月印制《燕山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执行。
二、报送(送审)材料
请各学院(系)于6月15日之前和6月25日分别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和教务科报送(送审)如下材料:
(一)6月15日之前报送材料
1.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数据表。
2.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包括答辩组)组成人员名单(含答辩时间和地点等)。
答辩委员会(包括答辩组)组成人员均为5人或7人,助教可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组)成员。答辩委员会名单格式要求,标题3号字、内容小4号字, 具体详见附件1(样例)。 (上述材料全部A4纸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
(二)6月25日报送材料
1.专业送审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定成绩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根据《燕山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对专业送审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定成绩进行核对,即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级(每个等级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成绩获A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成绩获B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40%,成绩获C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30%,获D、E的学生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10%。答辩评定成绩核对通过签字生效。
2.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分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
3.评选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1)学院(系)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表(含电子文档),不装袋单报。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摘要,各学院(系)教务科将所属毕业设计专业的纸质“摘要”汇总并单独装袋,每个“摘要” 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文件名以学生姓名加专业简称命名,并将“摘要”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汇总在U盘内和纸质“摘要”一起报送。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原件(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每份参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不能折叠的图纸、各种图片展板等除外),并注明学院(系)、专业、学生姓名等。随袋装入还有学院(系)已办批准手续的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不报电子文档)。
评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6月25日下午17:30。
(上述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6月25日上午11:30之前各学院(系)将未通过毕业答辩的学生统计名单尽快报送教务处教务科,以便确定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
5.经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核准后的专业毕业答辩成绩务必于6月25日下午18:00之前在本单位完成计算机登录(按百分制录入整数成绩,成绩有小数的应四舍五录),同时打印输出成绩单一式三份并签字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三、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要求
1.推荐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各学院(系)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按照学校分配给各学院(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详见附件2),进行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被推荐者应填写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不报电子文档),学院(系)履行批准手续。
为了便于交流学习,教务处将编印“燕山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各学院(系)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中应同时附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摘要”撰写应按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撰写规范》执行(详见附件3与附件4(样例))。
2.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于6月26日在教务处会议室,对各学院(系)推荐的2009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会后将以文件方式公布燕山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结果。
评审结束,各学院(系)取回所有参评材料,并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修改, 修改后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送学校档案室存档。
四、其它事项
1. 各学院(系)有关人员往毕业生信息系统录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截止日期6月20日。此前已录入的题目如有变动指导教师必须在该系统上更改题目。
2.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单如何填报,请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3. 重申,各学院(系)教务科按《关于录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操作说明的通知》要求报毕业设计题目汇总表。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系)应认真总结,填写“燕山大学( )年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并于7月10日之前将与电子文档一起报送实践教学科。
5.学院(系)所需毕业设计申报表、评语表、工作总结表等,请在教务处网页“常用表格”栏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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