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有关单位:
青年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事业发展的希望。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是我院教师队伍建设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学院在2007年12月制订了《机械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实施意见》要求,学院要对青年教师进行综合测评。
请各系、部,有关单位根据《机械工程学院青年教师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学院网站可下载)对本单位所有青年教师(含实验员)进行综合测评。
要求:
1、青年教师自己填写相应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各系、部主任对提交材料及平时表现、坐班情况等进行审核、打分;
3、教务科对会议活动出勤及考核表等情况进行打分;
4、工程训练中心负责人对青年教师在工程训练中心培训情况进行打分;
5、最终由教务科及督导团对打分情况进行汇总,给出测评总成绩。
请各位青年教师认真填写综合测评表,并将相应的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各系部。各、系部,有关单位于2009年4月16日前将本系部青年教师测评表交到学院教务科。
注:35岁以下青年教师培养考核周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