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项目负责人:
2008年度机械工程学院教学方法改革立项的评审结果已公布。按照学院《关于开展2008年院级本科教学方法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需要与学院签订立项合同书,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启动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对于学院资助项目,请各系部组织各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认真填写《机械工程学院教学方法改革立项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见附件1),按要求打印并签字后,于2009年1月5日前交到学院教务科(一式2份),逾期不交视为放弃资格。
2.所有立项项目必须在工作方案计划时间内完成。
3.院级重点项目的资助经费为3000元,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1000元,请各负责人按照已批准项目的资助经费填写《合同书》。
4.学院在完成审核、签字、盖章等手续以后,将返回1份《合同书》给项目负责人。学院将根据《合同书》的内容对各项目进行管理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