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的文件精神,全面实施燕山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燕大党字【2006】37号),巩固已有教学成果,进一步推进我院的教学改革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即将启动2008年本科教学方法改革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类型和要求
本次重点资助理论教学中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的项目。要求有前期的改革实践基础,并有清晰的深化改革的思路、实施计划、目标和举措。学院重点支持诸如项目教学、合作学习、学研产结合等方面的项目,坚持边研究边实践。
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一年。
二、立项程序与经费资助
1、申报立项程序:
a) 项目申请者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我校正式在编教师;
b)各系(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项目的初审工作,并对申请人的业务能力、研究与建设条件等方面签署明确的意见;各系(部)推荐院级项目不超过3项;
c)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集体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是否立项并形成书面意见;
d)报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发文公布,由项目负责人(乙方)和学院主管部门负责人(甲方)签订项目协议书。
2、经费资助:
对于立项的研究学院将给予1000元或3000元的经费支持。
三、项目的管理与验收
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是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重要内容,属于院级课题。申请立项的题目要明确,所列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成果)应有明显的建设标准且具有可查性,对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案等内容一般不应列入建设成果。
各项目建设经费不允许用于购买课件、题库和计算机硬件设备等,学院对所立项目将进行中期检查,对于执行不好或没有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视具体情况停止后续经费支持。
各系部要将项目的申报工作与质量工程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作结合起来,并以此来更好地推进课程教学的改革。请各系部将申报材料(打印稿一式2份和电子稿)于10月8日前报院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