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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21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3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管理,确保学院国有资产合理使用、妥当处置,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学院将于近期开展拟报废固定资产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废条件

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见附件一)且无法满足使用需求。

二、报废处置程序及要求

1、报废流程。资产领用人在系统里提交报废申请(519日前)→单位国资员集中审核报废申请信息,并将拟报废资产明细发至系部联络员→系部联络员对回收资产清点后,根据时间安排集中至指定地点→单位国资员对实物进行现场审核→学校现场审核并回收→单位国资员进行账务处理

2、报废要求。各单位组织资产领用人对其所用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自查,严格对照报废条件,在学校服务大厅提交报废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二)报废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需由系部组织专家对拟报废资产进行现场审查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表》(见附件三)。同时,将“待报废”字样标签(见附件四)贴在拟报废资产的显著位置,以备审查和回收。

3、特别提示。本次及以后只有达到报废年限才可提交报废申请及回收,不达报废年限不予以受理。需要拆除的设备请提前与系部联络员联系。

4、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各系部要遵照学院统一安排,积极做好各阶段工作,加强联络、及时沟通,按时保质提交相关材料,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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